******公安局车载视频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各投标人: ******公安局车载视频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编号:zjg******5 ******公安局车载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33.15万元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1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公安局车载视频系统建设项目,包含车载行车记录仪、车载摄像机、单北斗单频卫星定位模块、TF卡及配套设施,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 (七)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经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款。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7日17:30。 (二)地点:沭阳县苏州路南侧、永康路西侧金融保险大厦13楼1301室。 注: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费300元(不予退还)。【注:接受非接触方式获取询价文件,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开标现场(沭阳县苏州路南侧、永康路西侧金融保险大厦13楼1301室),逾期未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询价地点:沭阳县苏州路南侧、永康路西侧金融保险大厦13楼1301室。 六、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踏勘现场: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供应商因未踏勘或踏勘不仔细造成的损失自负。 (三)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 址:沭阳县永康路1号 联系方式:王学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苏州路南侧、永康路西侧金融保险大厦13楼1301室 联系方式:王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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