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即2023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和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及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市2024年(即2023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和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及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2024年(即2023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和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及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4年6月5日共同签订了《深圳市2024年(即2023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和环境服务业年度财务统计及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2024-001-01-0172)(以下简称为原合同)。因2025年度财政预算压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依据实际情况,现就原合同部分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原合同内容做以下调整。1.调整合同金额。由原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00)调整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叁仟肆佰肆拾肆元整(¥873,444.00)。2.调整付款方式。该合同已支付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玖仟玖佰元整(¥559,900.00),剩余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叁仟伍佰肆拾肆元整(¥313,544.00)。因此,变更支付方式为:待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尾款,即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叁仟伍佰肆拾肆元整(¥313,544.00)。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度财政预算压减,调整合同金额、调整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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