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阳、殿基、坑沿景观林道路修复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 ******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有限公司对仙阳、殿基、坑沿景观林道路修复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TJZB******号
项目名称:仙阳、殿基、坑沿景观林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审金额:84320.00元
包1:
合同包预审金额:84320.00元,K值下浮8%的金额77574.00元做为最高限价。
合同包最高限价:77574.00元
谈判保证金: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最高限价(元) |
1-1 | 仙阳、殿基、坑沿景观林道路修复项目 | 1项 | 否 | 仙阳、殿基、坑沿景观林道路修复项目,详见《工程预审书》 | 77574.00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资质要求: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方式:线下购买, 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上发布公告之日起3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七、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林业局院内办公楼第四层)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