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签约]项目采购人为[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说明:我公司于2023年1******有限公司就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43号的大兴西路Z01机房签订通信用房租赁合同,房屋面积123.73平方米。上期协议租期2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房屋租赁费年租金为165000元/年,设备电费1.1元/度。现合同到期续签。由于该区域属工业用电,用电均价为0.88经我中心不懈努力******有限公司协商降低电价,现终于与用户达成一致电费调整为1元/度。本次协议暂定两年 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估合同期内总费房屋租赁费共计330000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就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43号的大兴西路Z01机房签订通信用房租赁合同,房屋面积123.73平方米。上期协议租期2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房屋租赁费年租金为165000元/年,设备电费1.1元/度。现合同到期续签。由于该区域属工业用电,用电均价为0.88经我中心不懈努力******有限公司协商降低电价,现终于与用户达成一致电费调整为1元/度。本次协议暂定两年 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估合同期内总费房屋租赁费共计330000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
电话:******
邮箱:******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6号
邮编:710014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宋东全
日 期: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