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三建科技合肥经开区云海路产业园项目不锈钢排水沟、积水坑盖成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三建科技合肥经开区云海路产业园项目不锈钢排水沟、积水坑盖成品
招标编号:ACEG-******09001
项目地址:合肥市莲花路东、宿松路西、珠江路南、熔安动力路三建科技大众项目
二、报价单位资格:
******银行基本户证明;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3、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40万元材料销售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合同需附不低于32万元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90天;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子账号:************992
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合同履约保证金(独立账户)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户:************480 联行号:******0058
中标通知书下发5日内缴纳,履约结束后15日无息退还
6、招标控制价(含税):709275.0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附件一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 材料报价含税、含运费及现场卸货吊装等费用;报价超单项控制价及总价按废标处理。;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 结算当月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如当月不能及时提供,由此产生当月的增值税附加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13、其他事项:中标人按控制价总金额不低于******集团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一标一抵扣。
14、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14时0分******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4日14时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次月支付至实际已结算总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后次月支付至实际已结算总价的 95%,工程决算后支付至已结算总价 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甲方采用票据、安信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当月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如当月不能及时提供,由此产生当月的增值税附加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黑名单管理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夏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良妤,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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