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XCG******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宁德市蕉城区环卫过渡期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 | 684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684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7月21日至 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
方式:(1)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2)邮件报名:按照本项目发布的公告,转账相应的金额至我司账户******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7338)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营业执照扫描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5层
联系方式: 颜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
联系方式:小黄/******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