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4-PL-GK-HW-041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4年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组合移动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6 14:55:59
二、更正信息
本项目01包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中“(二)商务资质证明文件”中删除“(3)★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的辐射发射符合GB 17799.3-2023中第11点'发射试验'的限值要求(表3、4)的符合性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第三部分的 “三、采购需求”“★2.特殊资质要求”中删除“投标人所投设备的辐射发射应符合GB17799.3-2023中第11点‘发射试验’的限值要求(表3、4)(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性检测报告)”。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 “三、采购需求”3主要技术参数 ▲5.6物质分辨力“(如石、墨、钢)”修改为“(如石墨、铝、钢)”。
三、《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中“制造商综合实力”修改为:
1.提供所投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组合移动式)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提供所投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组合移动式)制造商的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提供所投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组合移动式)制造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得0分。
四、将《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中“质量保证书”修改为:
提供所投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组合移动式)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制造商原产正品并对产品品质做出承诺和保证,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010-******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