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下统称“CMBS”或“专项计划”)主承券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集团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主承券商
(二)项目编号:YG******62-BD-01
(三)费率最高限额: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首个开放日止(开放日将根据监管意见和市场情况而定)的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0.100%/年(含税)。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超过服务费率报价的投标,将视为投标无效。报价应当符合政府、行业协会规范标准和发行事项特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报价应当符合政府、行业协会规范标准和发行事项特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一中标候选人(含联合体,下同)的承诺承销服务率报价(即中标费率)作为CMBS发行结束后计算服务费用的依据,即中标人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首个开放日止收取的服务费用=CMBS最终募集金额×承诺服务费率×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首个开放日年限。
如首个开放日后专项计划未提前终止的,则第二个及以后开放日(如有)的主承销机构及相关机构仍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由本次中标人予以担任及/或确定,相关服务费用仍依照本次中标费率确定,不再另行调整。届时由各方依照本招标文件所确定原则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
第一中标候选人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完成本次发行及至首个开放日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中标人(主承销机构)服务费、计划管理人服务费、联席承销机构、各销售机构服务费、******银行托管费、账户监管费、汇划费、登记费及其他与本次资产证券发行和管理工作相关的必要费用等。
如本次CMBS最终未能成功发行,则中标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前期发生的各类费用与成本均由中标人及其他相关机构等自行承担。
项目服务费不包括本次CMBS发行应向律师、评估师、审计师、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相关服务委托人另行采购。
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外,主承销机构、联席承销机构、各销售机构、财务顾问(如有)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所确定服务费用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各机构间所收取的费用根据项目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各机构协商收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家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机构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机构,需指定其中一家机构作为本项目牵头机构。如无特别说明,响应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包括下属公司)单独响应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按无效结果处理。联合体评分标准以牵头机构为准。通过联合体报名的机构,牵头机构应单独根据本招标文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指标、评分不重复计算或累计。
(四)发行规模:预计发行规模约为人民币4亿元,以最终审批发行的金额为准。
(五)发行期限:以最终审批发行期限为准。
(六)项目简介:物业资产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证载用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项目实际情况以中标人中标后实际现场尽调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金融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金融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对分支机构有效;如中标,由其所属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同一家金融机构最多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同一家金融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交易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业务资质、资产支持证券销售资质或财务顾问服务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主承销机构,负责项目整体牵头推进及销售工作,并根据业务需要由自身(或其符合监管要求及发行条件的关联方)担任计划管理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指定计划管理人后,在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及/或第三中标候选人(或其符合监管要求及发行条件的关联方)中根据届时发行情况等选择销售机构、财务顾问(如有)。如前述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则按评标成绩予以顺延。
为免疑义,第二中标候选人及/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销售机构、财务顾问(如有)应根据届时项目发行情况需要确定。
******银行财务顾问机构(如有)不在前述财务顾问范围内。(以上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不存在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而限制或禁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家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机构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机构,需指定其中一家机构作为本项目牵头机构。如无特别说明,响应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包括下属公司)单独响应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按无效结果处理。联合体评分标准以牵头机构为准。通过联合体报名的机构,牵头机构应单独根据本招标文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指标、评分不重复计算或累计。
(六)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国际媒体港西港14楼。
(三)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2.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30。
(二)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
(三)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会议展览北塔7楼706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国际媒体港西港14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7月18日